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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严肃考纪 凡舞弊五年内将不得再报考

时间:2007-10-21 来源:大学生公务员考试 打印本文

10月20日电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中组部、人事部强调,凡经认定考试舞弊的,将给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据介绍,今年共有139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本次招考仍将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7年12月9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中组部、人事部强调,今年将继续加大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力度,要求广大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经认定考试舞弊的,将给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两部还期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诚信意识,遵守诚信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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