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图片 QQ空间 非主流 繁体字 QQ个性签名 QQ网名 QQ头像 QQ表情 QQ游戏 QQ宠物 QQ个性网
首页 | 英语四六级 | 日语学习 | 网络学院 | 考研 | 公务员考试 | 计算机 | 笑话 | 减肥 设大学生网为首页 加入收藏
资讯政策 招生信息 复习指导 试题资料
 
 
 
 
 

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会计硕士 >> 资讯政策 >> 浏览信息

正文内容

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申报条件

时间:2007-02-26 来源:大学生考研网 打印本文

  鉴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尚处于初创试办阶段,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拟先在具有长期的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好、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的少数高校进行试点。首批申请院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会计学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或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有8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招收培养了博士研究生。

  二、可为会计硕士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配备2名以上教师授课,并且要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任课教师中教授和博士学位获得者须达到一定比例,有会计实务经验的教师也须达到一定比例;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会计实际部门经验丰富的会计工作者作兼职教师(在申请报告中要详细列出外聘教师的具体情况)。

  三、有较好的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环境、图书资料、光盘检索资料库、计算机、网络接入条件等教学设施;与会计实际部门有较密切的联系与合作,能提供良好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

  四、有完善的招生方案、规范的考试办法、合理的教学计划、严格可行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监督措施。

 

上一篇:会计硕士学位试点单位建立
下一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名单

相关阅读:

·法中合作培养工商管理博士 首批3名学生顺利毕业  (2007-02-04)
·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首批确定53项  (2007-01-27)
·国内首批EMBA/MBA学员重返母校  (2006-12-06)
·首批硕士调香师将于2007年诞生  (2006-11-13)
·山东科技大学2007年为日照培养首批工程硕士  (2006-09-27)
·国内首批EMBA试点院校名单  (2005-06-14)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友情连接

大学生网 Stuun.com 版权所有